我院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签订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2浏览次数:256

2018年10月24日下午,天津行通律所王雪莉主任一行受邀来我院进行参观交流并与我院就校企联合培养事宜签署合作协议。

参观(实习摄影记者  樊普丞/图)

王雪莉主任对我院良好的校风校貌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给予了高度评价。参观结束后,双方代表就法学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双方法定代表人随后共同签署了《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书》。刘佩梅院长代表学院正式聘请王雪莉主任为我院客座教授并颁发了聘书。

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协议书》(实习摄影记者  陈琳/图)

颁发聘书(实习摄影记者  陈琳/图)

合影留念(实习摄影记者  陈琳/图)

(法药系供稿  编辑:张彤  校对:吴尚  审核:张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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