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图书馆于2023年2月20日起恢复正常开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馆时间: 周日至周四 7:00~22:45;
周五至六 7:00~16:15
二、凡已过期图书,请读者务必于2023年2月26日闭馆前到馆归还图书,以免产生过期罚金。
三、即日起,入馆暂时无须预约。
四、每日闭馆时将进行全面净馆,读者可以将非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或公用存放区(摆放整齐)。不得将个人物品放到书库内、不得占座。违者将作为无主物品予以处置。
图书馆
2023.2.17